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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區營業處114 年丁工區配電外線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區營業處 於 114/10/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台南區營業處114 年丁工區配電外線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369,172,000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台南區營業處114 年丁工區配電外線工程
3.13.31.17
114/10/07
114/10/07 - 114/10/13
是
投標廠商需具有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專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
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外國廠商資格:
1.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
件,並檢附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上述(一)所
勾選之工程類別,並應自行提示業務內容與上述資格規定營業項目之相關性,若
有不足者得由分包廠商替代。
2.廠商投標時無須檢附前述二、(一)所列公會會員證明,惟應於決標後60日曆天
內加入我國公會(廠商不得據此要求免計或展延工期)並將加入公會之證明文件
提送本公司備查,如未辦理完成,本公司將以解除契約辦理,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特定資格(單獨投標之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投標廠商成員之一應具下列工程實
績):
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配電外線工程或配電外線零星工程之單次契約金額
不低於新臺幣1億4,76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6,900萬元,並應附
原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如工程結算驗
收證明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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